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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业务脱钩改制成立的环评机构,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持证单位。本机构近年来承担完成了数百项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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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和风·家园一期项目(E4302地块)竣工环保验收决定公示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21-12-13 * 浏览 : 605

海口和风·家园一期项目(E4302地块)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海口和风·家园一期项目(E4302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进行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海口和风·家园一期项目位于海口市江东组团E4002400343024502地块,一期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的范围为E4302地块,主要验收内容为

总用地面积为32361.18m2,总建筑面积为119598.58m2,建设内容为326层住宅楼(1#-3#116层住宅楼(4#、临琼山大道设1层商铺5#配套建设地下车库、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4我司委托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海口和风·家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612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琼环函〔2015656号)对《海口和风·家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82万元,占总投资的1.5%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原拟建设225层高层住宅、124层高层住宅、212层小高层住宅,临琼山大道设1层商铺现实际建设326层住宅楼(1#-3#116层住宅楼(4#、临琼山大道设1层商铺5#本次验收范围实际建筑面积与环评设计变动为增加0.08%。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以及相关环保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阶段的要求建设,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内容变动的环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土环资监字﹝201419 2014326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情况与环评设计情况基本相符,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工程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管理人员及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绿化浇灌用水、道路及广场浇洒用水等,直接吸收、渗透、蒸发。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江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汇集后排入室外雨水明沟,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备用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组使用次数较少,一般在停电时作为应急电源使用,使用的燃料为轻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地面百叶窗排放。项目区域内车辆进出会产生少量尾气,在区域内加强机动车管理,通过乔木、灌木、草地搭配种植绿化,减轻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内居民基本上都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产生的油烟废气均经过自家厨房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专用的管道楼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有进出机动车噪声、水泵、发电机、空调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水泵房设在地下室,发电机房设在地下车库,合理安排位置,并对设备房、发电机房进行封闭式隔音、吸声、减振处理,有效吸收噪声;鼓励使用先进机型家用空调,降噪良好;加强小区机动车日常进出管理,采取小区内禁鸣嗽叭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小区周围道路两旁植树绿化,设置隔声带,以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小区住户干扰。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绿化维护产生的废弃农药瓶、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置;项目绿化养护委托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养护,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农药瓶由养护公司带走处项目委托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和废油漆桶由装修公司直接带走处理不在项目内暂存。项目维修时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由维修单位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行收走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口1号和2水质中的pHSSCOD氨氮、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表1B标准

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满足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绿化维护产生的废弃农药瓶、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置;项目绿化养护委托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养护,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农药瓶由养护公司带走处项目委托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和废油漆桶由装修公司直接带走处理不在项目内暂存。项目维修时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由维修单位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行收走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最终排入江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总量控制纳入江东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收运处理。本项目总量不再单独分配。

五、验收结论

海口和风·家园一期项目(E4302地块)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运营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六、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2021
12月13日至2022110日(2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
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3、公开网址:http://www.hnhhest.com/
4:电子版文档联系:1281155437
@qq.com
5、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吴工
 15595650120

6、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棠路2号恒大海口湾一期项目8号楼一楼A(北侧)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