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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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马港(东侧)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澄迈马港(东侧)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澄迈马港(东侧)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马村港疏港公路23km处,金马大道东侧。项目原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投资建设,2019年1月22日变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是总占地面积3999.9m2,其中绿化面积1272.8m2,总建筑面积1073.9m2,主要包括站房、罩棚等配套设施。项目级别为三级,主要进行汽油、柴油的销售。加油站设有埋地储油罐3个,总设计储油量75m3,其中汽油储罐2个,单罐储油量30m3,汽油总储量60m3,柴油储罐1个,单罐储油量3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一共设有加油机6台。年销售汽油和柴油分别为600吨和10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2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委托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澄迈马港(东侧)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2年3月27日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以澄土环资函﹝2012﹞17号文对《澄迈马港(东侧)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项目于2020年11月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项目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竣工投入试运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2万元,占总投资的3.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总占地面积3999.9m2,其中绿化面积1272.8m2,总建筑面积1073.9m2,主要包括站房、罩棚等配套设施。项目级别为三级,主要进行汽油、柴油的销售。加油站设有埋地储油罐3个,总设计储油量75m3,其中汽油储罐2个,单罐储油量30m3,汽油总储量60m3,柴油储罐1个,单罐储油量3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一共设有加油机6台。年销售汽油和柴油分别为600吨和1000吨。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的建设内容相比较,总储油量比环评增大25%,未超过30%,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营运期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冲地废水、洗罐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初期雨水和场地清洗废水经截流沟收集至隔油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于地面清洗,油罐清洗废水委托东莞市穗安清洗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洗罐废水3~5年清运一次。
(二)废气
无组织废气包括储罐达到极限压力时自动排放的油罐卸油废气、来往机动车产生的尾气等。项目油罐卸油、加油枪加油时经过油气回收系统会有极少量油气对外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机(含潜油泵)、进出车辆的汽车噪声。
(四)固废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办公及过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油泥等,保养间产生的固废为废机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保养间废机油、隔油池废油、清罐产生的废油渣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委托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按规范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沙箱等消防装置,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取得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企业制定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相关环保制度并上墙。项目按照危废管理制度做好台账,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0年11月18日澄迈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以469027-2020-055-L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并落实与环境风险源配套的防范设施、应急物资和装备。目前,企业正在筹备组织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性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指挥、信息报告、污染控制、人员救护的能力,演练做到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并做好记录和总结。
四、环境保护措施调试结果
海南海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协助编制的《澄迈马港(东侧)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初期雨水和场地清洗废水经截流沟收集至隔油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于地面清洗,油罐清洗废水委托东莞市穗安清洗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二)废气
(1)无组织废气
①项目废气主要为少量散逸出的油气、来往机动车产生尾气和扬尘等污染物。项目安装有油气回收系统,有效控制油气的散逸。
②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油气回收系统
根据检测结果,油气回收系统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均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
(三)厂界噪声
营运期项目西界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它厂界满足2类标准。
(四)固废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办公及过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油泥等,保养间产生的固废为废机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保养间废机油、隔油池废油、清罐产生的废油渣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委托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空气环境
项目在2022年3月5~6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所监测项目中SO2、NO2、PM10、PM2.5、TSP的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参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详解中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声环境
根据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0.2~59.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为44.1~51.2dB(A)之间。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和4a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项目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
项目在2022年3月5~6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内水井环境质量所监测项目中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石油类的监测值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石油类指数参照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表A.1中的标准(标准限值0.3mg/L)。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澄迈马港(东侧)加油站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调试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根据现场检查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22日(2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3、公开网址:http://www.hnhhest.com
4:电子版文档联系:491597424@qq.com
5、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王小耿18689999237
6、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63号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